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璧山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(11月19日0时起)

璧山发布 2023-07-29


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

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


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,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从2022年11月19日0时起,将璧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,现将通告如下:
一、具体点位(4个)来凤街道:新华1街1栋,安乐村7组300号,金凤街1栋,街坊邻居小区3单元
二、防控措施1. 管控期间严格做到“足不出户,上门服务”,防止人员外出流动。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,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。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、验码、测温、登记。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、居室通风等措施。2.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,规范做好消杀工作。3.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。4.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,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,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。5. 在实施封控后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如果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,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,降为低风险区。6.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,做好心理疏导、生活物资保障,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;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。7.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。
未尽事宜,以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。


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

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2022年11月18日





防控小贴士


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,科学佩戴好口罩,加强手卫生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室内多通风,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。在公共交通工具、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。

编 辑:邹梦雨

初 审:杨忠东

总值班:张永艳

总编辑:张 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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